1)第366章 方旭日记(六)_末世狂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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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那一瞬间,我万念俱灰,鲁滨逊死了,我也不想活了。”

  “我爬到窗台上,闭上眼睛,就想涌身往下一跳,但是我太懦弱了,最终不敢自杀,退缩了。”

  “我把鲁滨逊埋在天台的菜地里,留下一片羽毛陪伴自己。”

  “随后的日子,我颓废极了,学会了喝酒和抽烟,烟酒真是个好东西,麻醉了我的神经,让我暂时忘记了苦痛,和对鲁滨逊的思念。”

  “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后,我无意中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:天啊!这真的是我吗?脸色苍白,眼神涣散,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垂死之人。”

  “我震惊无比,痛下决心改变现状,不再碰香烟和酒,早上绕着天台晨跑二十圈,中午上下楼梯三次,三十七层的高楼,一趟下来,就要登上七百四十级台阶。”

  “坚持了半年后,我重新拥有了健壮的体魄,身体又充满了青春的活力,这时候,我决定离开英城大厦了。”

  “这个决定,我并非一时心血来潮,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”

  “原因有以下几点,第一,城里的进化丧尸越来越多,它们攀爬的本领,比猴儿还强,闯进英城大厦很多次了,继续留下来,安全已经得不到保障了。”

  “第二,大厦里虽然食物不缺,但用水困难,在枯雨的季节,我摆在天台上的汲雨的瓶瓶罐罐,经常一个月也接不到一滴雨水。”

  “第三,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,我不愿意自己如火的青春,就这样耗尽在暮气沉沉的英城大厦。”

  “我收拾了一个背包,里面装满了食物清水和各种应急备用物品,在凌晨五点的时候,拿上弓箭,离开了英城大厦。”

  “这个时间点,进化丧尸基本上都躲进了黑暗的巢穴,而太阳又还没升起,普通丧尸差不多属于睁眼瞎子。”

  “这时候,尸变已经过去两年零四个月又五天,大街上荒芜萧瑟,破烂的广告布随风摇摆,哗啦哗啦的响,仿佛地狱挪到了人间。”

  “穿过几条街道,我手心中也捏了两把冷汗,快出城的时候,却见马路上密密麻麻都是丧尸。”

  “此时,离天亮已经不早了,不抓紧时间,太阳一出来,出城就更加不容易了。”

  “我心中一阵发愁,忽而想到了主意,撬开路边一辆废弃的面包车油箱盖子,点火引燃了汽车,大火一起,群尸络绎不绝,都被吸引了过去。”

  “我趁机溜出广南市,来到郊区,顺着公路走出几公里,到了一个十字路口。”

  “站在路口,我突然之间没有了主意,天大地大,我该踏上哪条路呢?”

  “我愣了片刻,叹一口气,走上了右手边的公路,心想既然不知道该去哪儿,那就有路就走吧。”

  “我这一走,就是两年,足迹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丝国,但世界仿佛回到了远古时代,这两年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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